2010年3月19日,北京,阿蘇衛垃圾焚燒廠周邊居民代表“驢屎蛋”參觀馬家樓分選轉運站。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5月初,杭州餘杭因為垃圾焚燒項目引發群體事件。自2007年廈門PX項目以來,大連、寧波、昆明、茂名等地,先後因為一些重大項目引發類似事件。
  有專家認為,這些群體性事件的共性,在於信息公開不到位,有些項目從立項到環評等各環節,公眾參與度低。
  目前,我國尚無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專門立法。不過,有的地方已在嘗試。日前河北率先啟動了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第一個省級立法。有專家表示,若河北省公眾參與環境保護條例能“放行”,將可有效減少環境群體事件風險,併為其他地區提供借鑒。
  記者獲悉,環保部也將推出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辦法,從部門規章的角度落實新《環保法》。
  河北立法
  公眾參與環保條例啟動立法
  日前,河北省公眾參與環境保護條例啟動立法,有望9月提交人大初審。
  上周三,河北省公眾參與環境保護條例起草第二次工作組會議召開,來自環保部、全國人大、法學專家、各地環保宣教中心負責人和環保組織,共同為之獻策。
  會上,專家起草的兩個法律版本,重點均指向政府信息公開。
  北大法學院教授汪勁撰寫了其中一個版本。他願景中的河北省公眾參與環保條例,須有“大環境”和“大參與”,即公眾參與環節不應當僅涉及政府和環保部門,也應該涉及進行開發利用環境資源決策的政府部門,信息則應該“儘早公開、有效公開”。
  在知悉權、建言權和救濟權之外,汪勁設計了一項“意見得到充分考慮權”——我跟你提了意見,你要給我答覆。如果你沒有採納我的意見,你可以告訴我怎麼做。“讓公眾有地方去,而不是去堵高速公路,堵政府門。”
  另一個版本的條例中,北師大法學院助理教授嚴厚福則列出了77條款,信息公開及公眾參與的設計更細節化,其中包括“行使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權部門應當主動公開政府環境信息”、“公眾參與應採取公眾評議、調查問卷、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的方式”、“公眾參與資料存檔備查”、“政府部門未依法讓公眾參與,決策無效”、“政府部門考慮設立公益訴訟基金”等。
  河北省人大城環工委相關人士表示,河北省人大將這項立法視為今年的工作重心,希望能在9月提交人大進行初審。
  會議現場人士對記者表示,這些條款可能會遭環保之外其他部門反對,甚至可能因規定過細遭到環保部門反對。因此,最終能否通過,還需要看決策者的“魄力”。
  嘉興模式
  市民環保檢查團參與環境執法
  事實上,除河北之外,公眾參與環境治理的嘗試並非沒有。比如,浙江的“嘉興模式”就比較成熟,其核心就在於信息公開和群眾參與,且越早越好。
  2012年,嘉興成功中標中歐環境治理項目的公眾參與環境治理地方示範平臺項目。浙江省環境宣教中心高級工程師、項目負責人虞偉告訴記者,此時嘉興已經有了較為完整的公眾參與平臺,並不乏一些實踐創意。
  比如,設立市民環保檢查團,直接參与環境執法、企業監督乃至政府決策。“嘉興的做法是,除個別的涉密項目,能開放的都開放。”
  市民環保檢查團向社會公開招聘,每次需要公眾參與的時候,便從評審員庫中抽取一批。“有點像西方的陪審團制度。”虞偉說,評審員平時可以觀察當地污染企業的整改情況,投票決定企業是否可以摘帽驗收,投票結果均存檔。也就是說,嘉興當地的環保行政處罰案卷中,比其他地方多了一項市民評審員投票結果。
  此外,嘉興市還成立了環保聯合會、專家服務團、生態文明宣講團、環境權益維護中心,構建了政府、媒體、企業、公眾和專家在同一個平臺上協商的機制。
  這種完善的機制,帶來了明顯效果。比如,2010年,嘉興市政府門戶網站公告,要上一個100億元的橡膠項目,看到公告後,市民環保檢查團和專家服務團做了調研,向市政府提交了調查報告,認為當地環境承載力較低,建議市政府否決。最終,嘉興市政府採納了這個意見,否決掉了這個項目。
  目前,“嘉興模式”計劃在浙江11個城市推廣,其中包括杭州市。溫州、台州、寧波等地已經陸續開始加強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的措施,不少地方推行如市民監督團、環境監督有獎舉報制度等措施。浙江省即將在省級層面成立環保聯合會,搭建省內的公眾參與平臺。
  多地探索
  希望公眾參與環境治理上升到法律
  除浙江之外,雲南、山西、遼寧等地,也出台了公眾參與環保的措施。
  環保部宣教中心主任、河北省公眾參與環境保護條例起草領導小組副組長賈峰說,地方在公共參與環境治理方面有了很多嘗試,各有特色。有的地方曾經發生過大的環境輿情事件後,但“知難未退”,敢於承認問題,改進公眾參與的程度。
  比如,山東去年因“打暗井排污”報道成為輿論焦點,儘管事後官方調查發現並不屬實,但此後山東省開始加強公眾參與,其特色是環境信息的監測和公佈。同時,山東省從省市到基層的環保部門都開設工作微博,接受舉報,在輿論監督下及時回應,形成了一套效率很高的“工作流”。
  又如北京,加強與環保組織互動,成立環保志願者協會;天津濱海新區,啟動企業環境信息公開試點項目,借鑒歐盟經驗,實施污染物排放與轉移登記制度等環境管理模式;在合肥市,當地環保局與環保組織展開合作,欲改進公眾參與環保的方式。
  但是,目前的公眾參與基本都由政府主導。“我們希望,能把公眾參與環境治理從法律上規定下來。”浙江省環境宣教中心高級工程師虞偉希望通過實踐摸索,建立長效機制,最終把公眾參與環保上升到法律。“這也正是河北立法得到各方積极參与獻策,寄以厚望的原因。”
  在上周三的會議中,四川省環保宣教中心主任溫廷回顧了四川此前發生的環境群體性事件,直言感受比較多。“2012年6月29日,什邡當地政府在未與民眾充分溝通的情況下,為政績需要,高調開建鉬銅多金屬資源深加工綜合項目。”溫廷在展示的PPT中寫道,該項目引發了群眾的強烈反對,開工3天即被叫停。此後,四川省在上彭州石化項目時,再次引發環境群體性事件。
  “接連發生兩個事件,教訓很深刻。”溫廷對記者說,“總在重覆同樣的錯誤。政府信息不透明,倉促上馬,結果導致項目陷入一鬧就停的怪圈。”
  他盼望,河北省能夠出台國內首個公眾參與環境的法律條例。“河北率先走出這一步,這是有里程碑意義的。”新京報記者 金煜
  ■ 案例
  【南京】
  銥-192丟失80小時後發佈
  5月10日中午,南京市官微“南京發佈”和“南京環保”官微發消息稱:5月7日,天津宏迪工程檢測發展有限公司進行探傷作業期間,丟失用於探傷的放射源銥-192一枚。
  這是有關這枚放射源的第一次官方發佈,此時距放射源丟失已過去了80多個小時,離企業向環保部門報案也已過去了30多個小時。
  【蘭州】
  自來水苯超標23小時後發佈
  4月10日17時,蘭州水務集團與法國合資企業——威立雅公司在對自來水檢測時,發現苯含量超標。11日10時許,媒體首先披露了自來水苯超標的消息。當天上午,居民開搶瓶裝水。11日16時許,政府方面才正式公佈了這一消息,比媒體報道遲了6個小時。
  而實際情況是,供水企業從首次檢測出自來水苯超標,到正式上報花去了7個小時,這一信息從應急辦上報到市政府又用了5個小時。飲用水苯超標這一信息,被延誤在層層上報途中。到蘭州市政府正式公佈這一信息時,距發現苯超標已整整過去了23個小時。
  聲音
  信息披露滯後損害公眾利益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衛東:在處置涉及公眾安全的突發事件時,政府應該及時、準確、全面地公佈有關情況,南京放射源丟失、蘭州局部自來水苯超標事件,當地政府的信息披露顯然是不到位的。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信息披露及時性影響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比如南京放射源丟失事件,政府應該在接到企業報告後,第一時間披露相關信息,讓社會周知。
  公共事物公眾參與的前提是公眾知情,而公眾知情的一個重要前提是政府信息的公開,通過政府信息的公開在政府與公眾之間搭建橋梁,建立協商機制。 據新華社  (原標題:多地政府“出招”化解環境群體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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